各块区防指、区防指各成员单位:
根据《怀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Ⅲ级的紧急通知》(怀汛〔2021〕19号)要求,结合当前汛情,经区防指研究决定:自7月1日1时起,在全区范围内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至Ⅲ级。
请各块区防指、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Ⅲ级应急响应要求,切实履行工作职责,迅速落实相关具体工作措施,重点做好流域性洪水防范、中小河流洪水防守、山洪地质灾害防御、水库保安、老旧房屋巡查、城市防内涝以及人员科学有序转移等工作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怀化市洪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
2021年7月1日
责编:申少峰
来源:怀化市洪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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